人們普遍偏愛購買存款,主要是因為它能帶來銀行保證支付的固定利息,給人一種安全穩定的感覺。然而,我們可能會注意到,銀行職員常常更傾向于推銷理財產品,這其中又隱藏著怎樣的玄機呢?
銀行作為一個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,信用是其生存發展的靈魂,而分散各地的支行網點,是其流動的血脈。銀行通過各個血脈支點,用較低的利息吸納個人或者企業的存款資金,然后通過高息貸款給需要的企業、個人客戶,從而獲得利息差收益。
這是銀行最傳統的信貸模式,是銀行收入最重要的組成部分。銀行的存款和貸款資金都需要涵蓋入資產負債表,行業內稱為“表內資產”,這部分資產需要受到銀保監會的嚴格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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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嚴格監管下的銀行僅靠存款和貸款利息差去賺取收益,總是有個度。銀行要放貸,首先,要保證其資產的良性運作;其次,要保證客戶的存款+利息是可以全部被支付的。
雖然存款不夠,還可以和央媽借錢,或者找同業銀行拆借。但是,資本總是逐利的,要持續蓬勃發展,以上的方法還是不夠。
所以,銀行自己創建了第2條信貸模式,資金依舊是從群眾中來籌集,但是不以存款的方式入賬,而是走理財產品的道路。因為不是存款資金,所以不放入表內資產,自然也不受銀保監會的嚴格監管。
那銀行拿理財的資金去干什么呢?答案自然是:放貸。因為不受表內資產監控,銀行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,會盡可能把貸款放出去,從而為自己創造最大的收益。
這里面是有很大的風險的,銀行用自己的信用獲取群眾的信任,并且保證對應的理財收益。
而群眾購買的是包裝后的理財產品,所以壓根不知道資金的具體流向哪里。這個理財產品一旦源頭暴雷,收益就無法保障。銀行無法兌付,對于整個銀行金融體系的信譽,會造成毀滅性的打擊。
02
當時這種模式發展得很快,監管機構開始規范銀行的理財業務,并且要求不能直接用理財資金去放貸。
不能直接用理財資金去放貸,不代表不能吸取理財資金間接放貸,于是后面就出現了“銀信合作”項目。
“銀信項目”指銀行把募集起來的民眾理財的資金交給信托兄弟,然后委托他放貸。
這個模式也很快發展,不久后監管機構再次對其進行約束。
銀行、信托、保險是親三兄弟,都屬于銀保監會下監管。在機構的嚴格監管下,銀行又想出了新的合作模式“SOT模式”。
就是把募集起來的資金,轉交給由證監會(不是一個老大)監管下的證券公司、基金公司(資產管理計劃)轉投到信托公司,然后進一步放貸給需要的客戶。
這種層層包裝加碼,最終還是可以把資產放貸出去,影子銀行就誕生了。
03
直到2018年4月,由央行、銀保監會、證監會、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》銀行資產新規發布。
新規要求做到:凈值化管理、打破剛性兌付、消除多層嵌套和同道、規范資金池業務、限制杠桿水平、第三方獨立托管等等方面,對于促進銀行的資管規范化發展和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。
所以,現在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、股票基金都要進行風險性評估。
目前在中國,金融機構通常將產品的風險等級分為五個級別,分別是R1、R2、R3、R4、R5,數字越大,意味著風險等級越高。
買理財一定要認證看清楚自己的承受力度,不要聽信銀行工作人員的一面之詞?,F在已然沒有保證的收益,即便是低風險也是存在虧損的狀態,只是從概率上說,這個極低而已。
“賣家需盡責,買家需自擔風險”,現今的理財市場早已摒棄了保本的概念。因此,我們必須保持警惕,用明智的雙眼去辨別。若知識儲備不足,又怎能期望自己獨享高收益呢?